产品描述
一、法律法规: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 2002年第9号)有关规定, 境外公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用作加工原料的,应当向农业农村部申请领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书。
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贸易的境外公司,根据上述安全评价审批情况,持境外研发商获得的安全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申请每批次的进口安全证书。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贸易的进口商凭《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和《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审查认可批准文件》到口岸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手续。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进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在输出国家或者地区已经允许作为相应用途并投放市场。
2. 申请进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在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经过科学试验证明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无害。
3. 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
三、禁止性要求
未获得境外研发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进口)的不得申请。
四、业务流程
荣环(北京)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可为您提供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进口)注册登记服务,全面的法规解读、产品合规指导、材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初评、递交等“一站式”服务;专业的合规代办服务,让企业更快获得审批证书。